卖家的应聘要求
1.已取得商业登记的法人
2.已达到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3.货主或授权人(需确认授权书)
有生命的生物 |
武器与战斗装备 古董与各种宗教/宗教物品 卡/票/任何有法律效益的文件 有毒物质或含有毒物质的商品 盗版商品或与泰国的其他规定相违背的商品 |
拍卖师保留对拍卖会上出售的商品的裁定权利
对拍卖会有兴趣并有意送商品参加拍卖的客户 请必须执行以下操作:
1.发送您要出售的商品的详细信息,并在投标提交清单填写资料及附带上商品照片
2.提交寄卖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为准备做签订寄售合同
2.1 自然人请准备文件如下
- 身份证复印件
2.2 法人 请准备文件如下
- 公司证书复印件+董事证复印件
3. 提供用于转账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4. 提供货品相关文件,如商品说明、手册、注册等
5. 请在拍卖日期前至少 7 天工作日将货品运送到拍卖现场
当实际合同签名确认以及有关文件件都提供齐全后拍卖师才会把商品放在指定的销售周期内出售(商品有关附件)
买家支付货款后,卖家才可获得减去相关费用后的货款 (通常在商品售出后21个工作日内)
销售费用与销售手续费以及其他服务费用如维修未用,海关程序费用等(拍卖会条件与手续费)